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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会员类别

本会会员类别包括全权会员、企业会员、教育机构会员、毕业会员、学生会员及非本地会员。

全权会员

全权会员必须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资格:

  1. 毕业于协会认可的室内设计 / 室内建筑 / 建筑课程(最少两年全日制课程),最少两年专业工作经验,
  2. 最少五年的室内设计 / 室内设计 / 室内建筑的实际专业经验

全权会员类别亦包括於大学、中学、专科及设计学院的室内设计 / 室内建築设计 / 建築设计部门从事教育工作的个别人士,有关人士需拥有教授室内设计 / 室内建築设计 / 建築设计学士及文凭的专业资格,并且现正受僱於该职位。

全权会员於会员大会拥有投票权。所有全权会员可获发会员證书,及可使用「香港室内设计协会(全权会员)」的名衔。

企业会员

企业会员包括在香港从事室内设计业务最少三年的企业及不限于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公司、供应商、承办商、及其他相关业务的企业。企业会员可以任命及登记两名代表参与本会之活动。

企业会员于会员大会没有投票权。企业会员可获发香港室内设计协会会员证书,及可使用「香港室内计设协会 (企业会员)」的名衔。

教育机构会员

教育机构会员必须是教育机构并由香港室内设计协会董事会邀请加入。 这些教育机构必须是教授室内设计/室内建築/建築学的认可机构。

教育机构会员在大会上没有投票权。教育机构会员可使用「香港室内计设协会(教育机构会员)」的名衔。

毕业会员

毕业会员包括人士毕业于本会认可之室内设计 / 室内建筑设计 / 建筑设计课程。毕业会籍最多两年。毕业会员在会员大会没有投票权。毕业会员可获发会员证书,及可使用「香港室内计设协会(毕业会员)」的名衔。

学生会员

学生会员必须在香港就读於本会认可之学院,并主修室内设计/室内建築设计的全日制註册学生。学生会员身份会於毕业时自动失效,并从会员名册中被删除。

学生会员在会员大会没有投票权,及可使用「香港室内设计协会 (学生会员)」的名衔。

非本地会员

非本地会员包括非居住香港人士,以及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资格:

1. 毕业于协会认可的室内设计/室内建筑/建筑课程(最少两年全日制学习),最少两年经验,2. 最少五年的室内设计工作/室内设计/室内建筑的实际专业经验

非本地会员在会员大会没有投票权,及不能被委任本会任何职位。非本地会员可获发会员证书,及可使用「香港室内计设协会(非本地会员)」的名衔。

备註
  • 提交申请後,协会将要求申请人补上学历和工作经验等證明文件,以及其室内设计作品,否则申请将不获受理。会籍评审委员小组将保留会员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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