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員
會員類別
本會會員類別包括全權會員、企業會員、教育機構會員、畢業會員、學生會員及非本地會員。
全權會員必須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及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資格:
- 畢業於協會認可的室內設計/ 室內建築/ 建築課程(最少兩年全日制課程),最少兩年專業工作經驗,或
- 最少五年的室內設計/ 室內設計/ 室內建築的實際專業經驗
全權會員類別亦包括於大學、中學、專科及設計學院的室內設計/室內建築設計 / 建築設計部門從事教育工作的個別人士,有關人士需擁有教授室內設計 / 室內建築設計 / 建築設計學士及文憑的專業資格,並且現正受僱於該職位。
全權會員於會員大會擁有投票權。所有全權會員可獲發會員證書,及可使用「香港室內設計協會(全權會員)」的名銜。
企業會員包括在香港從事室內設計業務最少三年的企業及不限於室內設計/建築設計公司、供應商、承辦商、及其他相關業務的企業。企業會員可以任命及登記兩名代表參與本會之活動。
企業會員於會員大會沒有投票權。企業會員可獲發香港室內設計協會會員證書,及可使用「香港室內計設協會 (企業會員)」的名銜。
教育機構會員必須是教育機構並由香港室內設計協會董事會邀請加入。 這些教育機構必須是教授室內設計/室內建築/建築學的認可機構。
教育機構會員在大會上沒有投票權。教育機構會員可使用「香港室內計設協會(教育機構會員)」的名銜。
畢業會員包括人士畢業於本會認可之室內設計 / 室內建築設計 / 建築設計課程。畢業會籍最多兩年。
畢業會員在會員大會沒有投票權。畢業會員可獲發會員證書,及可使用「香港室內計設協會(畢業會員)」的名銜。
學生會員必須在香港就讀於本會認可之學院,並主修室內設計/室內建築設計的全日制註冊學生。學生會員身份會於畢業時自動失效,並從會員名冊中被刪除。
學生會員在會員大會沒有投票權,及可使用「香港室內設計協會 (學生會員)」的名銜。
非本地會員包括非居住香港人士,以及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資格:
- 畢業於協會認可的室內設計/室內建築/建築課程(最少兩年全日制學習),最少兩年經驗,或
- 最少五年的室內設計工作/室內設計/室內建築的實際專業經驗
非本地會員在會員大會沒有投票權,及不能被委任本會任何職位。非本地會員可獲發會員證書,及可使用「香港室內計設協會(非本地會員)」的名銜。
備註
- 提交申請後,協會將要求申請人補上學歷和工作經驗等證明文件,以及其室內設計作品,否則申請將不獲受理。會籍評審委員小組將保留會員資格的最終決定權。